税务代理机构公司需遵循的四项原则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项委托代理,必须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才能保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下面我们就依次说明这些原则问题。
一、自愿性原则。
这是对于委托人来说的,委托方可以自由选择代理人,为其处理税收业务。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税务机关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强制代理。
二、有偿性原则。
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
三、合法性原则。
税务代理机构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都必须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特别是近几年该行业实行注册税务师准入制度之后,处理税收业务必须由注册税务师鉴定并出具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注册税务师出具的鉴定报告有作假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独立公正原则。
税务代理机构独立性开展业务活动是其行业的基本准则。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
南阳蜂鸟会计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南阳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资质代办业务,成立10年万余家客户经验,欢迎您的咨询,工商财税咨询电话 037766000090
上一篇:变更税务登记应办理哪些手续 下一篇:南阳新成立公司怎么去税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