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起 南阳注册公司实行五证合一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这项改革要遵循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互认、流程简化优化、服务便捷高效的指导原则。
据悉,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接收工商部门交换的数据,生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 表》。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不过,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后,仍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人社部要求,在简化企业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取消社保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规定后,社保经办机 构要继续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时,企业须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纳 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人社部的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 业合作社将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 按原办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