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6、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南阳蜂鸟会计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南阳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资质代办业务,成立10年万余家客户经验,欢迎您的咨询,工商财税咨询电话 037766000090
上一篇:法人必须要从员工中挑选吗? 下一篇:外资公司与代表处有哪些区别?